2005年7月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问答
  施工合同无效,按什么标准支付工程款?
    我公司2003年新建厂房和办公楼时,因一家施工单位的报价很低,又是二级资质,所以我公司将工程发包给了这家施工单位,双方签订了《施工合同》。施工过程中,施工单位曾提出要增加工程款,我公司认为工程量没有增加,调整工程款没有依据。等到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前,该施工负责人称:如不增加工程款就不提供有关的竣工验收资料,而且他带的施工队是借用其他施工单位资质的,故《施工合同》是无效的,他可以要求工程造价审核,审核价肯定比合同约定价高,后双方多次协商未成。请问:我公司该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?读者郑军
    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杨学群律师回答:你公司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竣工验收资料,并按合同约定价支付工程款。
    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示范文本在通用条款)67CDEFGHIJK>第32.1条中规定,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,承包人应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,应按专用条款内约定日期和份数提供竣工图。因此,你公司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竣工验收资料。
    另外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之规定,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)67P$  們~{认定无效:一、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;二、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;三、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。结合你陈述的情况,如果实际施工人确没有资质,而是借用了施工单位的二级资质的,将会导致合同无效,但上述《解释》第二条同时规定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)67无效,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,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,应予支持。”据此,你公司可以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。
    
    我应承担货物被盗的风险吗?
    我到某商场去购买电脑及打印机,经仔细挑选,我决定购买单价为4800元的某品牌电脑一台和与之相配套的单价为2800的打印机一台。因交通不便,我在当场支付了5000元后,与该商场约定第二天下午3点之前来取电脑及打印机,并嘱咐商场将我选定的电脑及打印机另外放置。不料,当天夜里该商场被盗,被盗物包括我选定的电脑及打印机。商场方面说我选定的电脑和打印机我已经买下,商场不应承担被盗的责任,并要我付清余款2600元。请问:我该承担电脑及打印机被盗的风险吗?读者屈浩
    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舒军律师回答:本案涉及买卖合同中风险责任的承担问题。我国《合同法》第142条规定:“标的物毁损、灭失的风险,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,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,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”由此可见,我国《合同法》是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判断风险转移的一般标准的。
    在本案中,在法律没有规定及当事人也没有约定的情况下,你选购的电脑和打印机尚未交付,其被盗的风险责任应由出卖人承担,因此,商场不但丧失了向你索要余款的权利,而且还应返还你已付的货款。
    
    交通事故私了后反悔,能向法院起诉吗?
    我一朋友开车与他人相擦,经交警认定,对方负事故主要责任,因事故较轻,符合自行快速解决的条件,我朋友就与对方签了很简单的私了协议,但由于想得不够全面,有些费用没有得到赔偿,后来再向对方要,对方以事情已经解决为由,不同意赔钱,请问,我能向法院起诉吗?
    读者陈文彬
    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吴军威律师回答:所谓的私了协议,就是双方之间解决纠纷的合同,依合同履行后,纠纷即已解决,具有法律效力,不可随意推翻。从法律上讲,你仍有起诉权,法院也会受理,但只要对方在法庭上拿出这份协议和已经付钱履约的证据,你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,所以起诉没有意义。